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的若干措施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2-12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工作要求,以党的建设带动提升共青团的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团结组织动员全省广大团员青年为“走在前、开新局”贡献青春力量,现就进一步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提出如下措施。

   一、落实党建带团建制度机制。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青年工作,每年至少听取1次共青团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县(市、区)党委应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机制保障,确保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取得实效。健全落实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市、县(市、区)一般由分管或联系共青团工作的党政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协调推动青年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市、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建立党建带团建工作联系点,每年至少深入联系点实地调研1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省级层面每两年对市、县(市、区)分管共青团工作的党政负责同志开展1次培训,市级层面每两年对乡镇(街道)分管共青团工作的党政负责同志开展1次培训,提高做好青年和共青团工作的能力。推行乡镇(街道)青年工作委员会述职评议制度,由市级团委直接组织实施,评议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向县(市、区)党委通报。

   二、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引领。各级党组织要持续推进政治建团,党组织负责同志每年至少为入党积极分子中的团员青年上1次党课,注重吸纳团员青年参加主题党日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强化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为党育人的政治功能,吸收党政领导干部、高校和科研院所优秀教师、优秀共产党员等,分级组建师资库,依托党性教育培训机构、党建工作示范点等打造一批青年实践锻炼基地,大力培养青年政治骨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深入实施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普遍建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组织团员青年结合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学习活动,推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三、扩大党、团组织的有效覆盖。聚焦两新组织重点攻坚突破,市级党委组织部门和团组织结合每年两新组织摸底排查工作,同步掌握本地各类园区、商圈楼宇、众创空间、特色小镇等青年聚集区党、团组织基本情况,推动党、团组织联建共建。注重发挥团组织遍布基层一线、深入青年身边的优势,重点围绕直播电商、快递、道路运输、外卖4个领域,分类建强行业团组织,推动基层团组织应建尽建,助推党建引领新业态新就业群体“12345齐鲁行动”。探索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青年工作委员会,提倡由党委(党组)班子成员担任青年工作委员会主任,推动抓好青年工作。普通高校、高职院校单独设立团组织,不得把团的组织机构撤销、合并或归属其他工作部门。保证国有企业团组织的相对独立性和完整性,根据企业团员人数和工作需要,规范设置团的组织。

   四、推动党、团、队育人链条衔接贯通。各级党组织要指导团组织从政治上着眼、从思想上入手、从青年特点出发,帮助青年早立志、立大志,走好追求政治进步的“人生三部曲”。各级团委每年制定发展团员计划前,主动与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沟通,规范和加强少先队推优入团工作机制,优化发展团员队伍结构、提高发展团员质量,年度团员发展情况向同级党委报告。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县级团委研究制定共青团推优入党具体办法,推动“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要求落实。基层党组织在制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时,征询团组织意见,重视和用好共青团“推优”结果。

   五、加强团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各级党组织要热情关心、严格要求团干部,党委分管负责同志每年至少与同级团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1次谈心谈话。推动落实团委党员主要负责同志考虑作为同级党委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县级以下团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按党章要求列席同级党组织有关会议的规定。有序推动乡镇(街道)党(工)委班子成员兼任团(工)委书记,选调生、乡村好青年担任村(社区)团组织书记;选配优秀中层干部担任机关事业单位团组织书记;在国有企业、普通高校和高职院校,按要求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团干部,团委书记、副书记的配备管理、待遇享受按规定执行。积极创造条件安排团干部参与乡村振兴、信访维稳、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在担苦、担难、担重、担险中历练本领。有序推动各级团委中层干部交流任职。

   六、强化党建带回建工作基础保障。健全共青团经费保障制度,县(市、区)应结合本地区实际,合理确定青年工作经费保障标准,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统筹基层阵地资源配置和使用,结合楼宇商圈党群服务中心功能建设提升行动、乡镇党建综合阵地建设,推动党群服务中心与“青年之家”、青年志愿者服务站等团的阵地双向开放、共建共享。落实群团改革“减上补下”“优上强下”要求,支持县级团委优化编制资源配置。

   七、健全党建带团建工作评价体系。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党建带团建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规划,作为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县(市、区)党委将党建带团建工作作为本级巡察监督内容。建立党委组织部门、团组织联合调研制度,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党建带团建专题调研,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对问题突出的地方进行约谈或通报。鼓励基层结合实际对党建带团建工作进行大胆创新,省级层面及时总结成熟经验做法,对成效突出的县(市、区)和高校、国有企业,采取适当方式进行通报表扬,在资金安排、政策扶持等方面予以倾斜。

   八、调动发挥团员青年生力军作用。各级党组织要聚焦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重点任务,经常给团组织指方向、提要求、压担子,组织引导团员青年充分发挥青春的能动力和创造力。在农村,将村级后备力量建设与深化“村村都有好青年”选培计划相衔接,加大产业、资金、技术等方面扶持力度,引导乡村好青年在乡村振兴中当先锋、作表率。在城市社区,吸收团员青年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社区志愿服务等工作,服务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在国有企业,指导团组织以青年攻关小组、青年突击队等方式,围绕企业技术革新、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担当作为、攻坚克难。在学校,领导团组织突出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观塑造,引导广大学子励志勤学、刻苦磨练。在其他领域,指导团组织积极搭建符合青年特点的实践载体,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用实际行动践行“请党放心、强国有我”的青春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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