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替代相关问题的答疑

作者:孙毓均 发布时间:2020-09-05



学分替代相关问题的答疑



根据《山东理工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办法》(鲁理工大政发〔2018〕104号)和《山东理工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认定及替代实施细则(试行)》,学生获得的相关第二课堂学分可以替代通识任选课程学分,被替代学分最高不超过4学分。





开展学分替代工作前,先对同学们存疑较多的几个问题进行解答。



一、面向对象及申请基本要求:

尊重学生自愿原则,面向2017级在读本科生开展。

申请学生第二课堂学分须修够8分;进行学分替代的项目须在第二课堂成绩单网络管理系统上有记录;替代项目符合实施细则要求。



二、相关问题回答:

1.学分替代的第一课堂学分包括哪几部分?

答:包括创新创业模块通识教育模块,两项可以同时替代

根据教务处认定规则,学分替代根据替代条目分类,属于“学生大赛、论文、发明”的,可替代为第一课堂《创新实践》课程(作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创新创业模块课程),也可替代为《综合素质提升》课程(作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通识教育选修模块课程);不属于“学生大赛、论文、发明”的仅可替代为《综合素质提升》课程。同一条目仅可替代一门课程。



2.如果单一项目可替代学分低于想要申请的替代学分怎么办?

答:可以多个项目累计进行替代,累计总分大于或等于意向替代学分数即可。



3.如果不能正好凑到想要替代的学分数量怎么办?

答:替代的学分数量根据替代标准和个人需求进行自主申请,申请数量不超过可替代的4个学分即可。



4.怎样查看应修学分数量和已修学分数量?

答:应修学分数量可通过咨询教学部门查询本专业培养计划查看,已修学分数量可通过教务系统查询



5.如果替代后学分用量超过应修学分数量怎么办?

答:学生应提前计算已修学分数量,原则上不允许出现替代后学分超出应修学分数量的情况。



6.进行学分替代后课程会有影响吗?

答:学分替代不影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必修课程和已选修课程,符合替代标准的第二课堂活动项目可以替代创新创业模块和通识教育选修模块中的相应学分,替代后学分总数达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应模块规定分数后可不必再通过选修课程的方式另外获得学分。



7.创新创业模块的学分只能通过学分替代获得吗?
答:学生获得创新创业模块学分的途径有很多,学分替代不是唯一途径,具体途径参照教务处的相关通知进行修读。



各位同学应注意自己的学分修读情况,根据自身的学分修读情况进行学分替代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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