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下午,法学院党支部组织研究生在2号教学楼302教室评选入党积极分子。评选过程由研究生党支部书记逯超、研究生辅导员孟晶晶组织评选。
评选过程包括个人申请,团员推优,民主测评,广泛征求党员意见,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公示等环节。在个人申请环节,申请人需要提交“入党申请书”满半年,并在该环节重读“入党申请书”内容,展示初心,提出加入入党积极分子申请。团员推优环节重点考察提出申请的团员的政治是否坚定,立场是否坚决,有无违背党的原则,违反各项纪律,并综合考察学习、科研、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情况,最终推选出优秀团员进行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环节将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学习成绩、服务意识、纪律意识、社会责任、先锋模范等作为考评项,凡是有入党动机不纯,发表不当言论、阳奉阴违、表里不一、违规违纪现象的申请人,一律不予发展。在党员推荐和听取党员意见环节,研究生党支部党员以及部分教师党员对政治合格,民主测评合格的优秀团员发表现实表现意见和推荐意见。最后,研究生党支部委员会经过讨论研究,评定出拟推选人选,并作进一步考察确认。
最终,2017级研究生徐晴、孙小燕,2018级研究生刘文秀、袁梦群、宋云灿、马梓轩被确定为新一批入党积极分子,公示期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