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中央启动“青春有约”青年婚恋交友项目征集活动

作者:孟繁泽 发布时间:2017-07-08

近日,记者从团中央获悉,为贯彻落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关于青年婚恋领域的工作安排,引导各级团组织培育青年婚恋交友项目,形成共青团服务青年婚恋交友工作的整体态势,团中央决定开展“青春有约”青年婚恋交友项目征集活动。

  据悉,举办此次项目征集活动,主旨是为青年婚恋工作搭建实践交流、展示、推广的平台。项目征集范围包括各级团组织主导或参与的青年婚恋价值观引导、婚恋心理行为辅导、单身交友联谊相亲、婚介婚庆婚姻服务等,并注重从青年的参与度、满意度和信任度评价项目质量。

  项目征集结束后,进入集中审核和择优发布阶段。届时将在“青年之声”、新华网、中国共青团网等展示优秀项目,开通在线点评,欢迎广大网友关注和参与! 

  附:关于开展“青春有约”青年婚恋交友项目征集活动的通知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团委,全国煤炭、餐饮、钢铁、汽车、港口行业团指委,全国国家级经开区、国家高新区团指委:

  为贯彻落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关于青年婚恋领域的工作安排,引导各级团组织加快培育青年婚恋交友项目,形成共青团服务青年婚恋交友工作的整体态势,现决定开展“青春有约”青年婚恋交友项目征集活动。

  一、征集范围

  由各级团组织开展或主导的服务青年婚恋交友的工作项目。

  二、项目条件

  1.项目以未婚青年为主要工作对象或服务对象,围绕婚恋价值观引导、婚恋心理行为辅导、单身交友联谊相亲、婚介婚庆婚姻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服务项目。

  2.项目可由一家团组织或联合多个团组织、政府部门、其他群团组织、青年社团、社会机构等组织实施。由一家团组织作为申报主体(其他合作单位可列出),通过省级团组织推报。

  3.项目坚持公益导向、内容具体务实、运行机制完备,具有一定的品牌效应。项目已经实施半年以上,经常性、持续性开展,累计服务青年达200人次(含)以上,青年参与度、满意度、信任度较高。

  三、推进步骤

  1.征集推荐阶段

  各省级团组织通过线上线下途径,面向基层广泛征集,充分掌握基层工作。根据项目示范性、实效性、持续性等进行审核遴选,并兼顾各项目工作内容、服务群体的多样性。各省级团组织推荐1-5个项目,以市级以下团组织策划和实施的项目为主。

  2.审核遴选阶段

  团中央对征集项目进行审核,并按以下标准择优筛选:

  (1)导向积极。工作内涵、实施过程体现并倡导健康向上的婚恋观,项目载体、项目形式传播和弘扬社会正能量。

  (2)特色鲜明。项目设计契合本地区本行业青年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内容具体,形式生动,成效明显,参与途径便捷,受到青年欢迎,具备一定品牌效应。

  (3)机制完备。社会动员和青年参与机制、工作持续运行机制、信用认证机制、过程性工作规范等健全完备。

  (4)具有示范意义。项目服务功能、运行模式、形式设计等操作性、实效性强,工作体系较为完整,可为更多团组织借鉴;或项目在某些领域的探索具有创新性和先导性,为青年婚恋工作提供了实践参考。

  3.发布推广阶段

  本次活动在“青年之声”、新华网、中国共青团网开辟专题网页,经审核通过的项目将集中发布,并开通网友在线点评、支持网友免费下载等功能。将部分典型项目集结成册,供基层团组织参考;联合新华网、中国共青团网、共青团官微等进行重点推广或实地报道。

  四、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须含项目申报表、文字介绍和照片(可视情提交项目介绍的PPT)。文字材料500字以内,以介绍具体做法、工作特色、运行机制、有形成果为主,内容真实、简练清晰。照片2-4张,需体现工作实施场景。

  2.省级团组织对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汇总并审核后,统一提交至邮箱qingnianhunlian@163.com,同步提交推荐项目名单(加盖省级团组织公章)。项目材料提交截止至7月20日。

  附件:1. “青春有约”青年婚恋服务项目申报表

     2. “青春有约”青年婚恋服务推荐项目汇总表

  联 系 人:赵雨来 李 冰
  联系电话:010-85212814
  传真电话:010-85212816

 

                              共青团中央青年发展部
                              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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