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下午,由三农学社和法律协会共同举办的“农民工讨债应该采取集体示威还是依法维权”为辩题的辩论赛在2号教学楼201室展开。法律协会代表的正方观点,即农民工应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三农学社代表的是反方观点,即农民工的集体示威更有效。
辩论赛的开始,由双方一辩选手阐述本方观点,并做出合理解释。正方一辩如是说,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再一次提出“依法治国”的重要性,依法治国是根据法律来治理国家,是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针,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公民只有懂法、知法、守法,才能创建一个和谐的社会。反方一辩阐述观点如下,遵守国家法律的示威活动,显示的是自身力量和意志,周恩来曾说,只有少数先进分子的单独示威是失策,应准备发动广大的群众性的示威,集体示威不是一种违法行为,相反人们所一致表达的意见才更能推动社会制度的完善。随后双方辩友进行了激烈的讨论,深入探讨了集体示威与依法维权的重要性和差别。辩论赛的最后一个环节,由双方辩手分别指出对方辩友的优缺点,并补充本方论据。
此次辩论赛使每一个参与者都认识到关于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的重要性,也深刻了解社会制度的不足之处。正如辩论的主题“依法维权和集体示威”一样,社会的发展与和谐总会存在一些矛盾,它们有利有弊,或保留或消失,但这并不代表我们所处的这个社会不是一个和谐的社会,有争议,有矛盾,才会让我们更好地前进。而我们的职责就是遵守法律,宣传十八届四中全会,为国家的法制建设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