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我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财字【2007】18号)和《山东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校园绿卡管理实施办法》(学处函【2010】7号),每年上半年对我校校园绿卡进行资格复查和局部调整,请各学院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我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财字【2007】18号)和《山东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校园绿卡管理实施办法》(学处函【2010】7号),每年上半年对我校校园绿卡进行资格复查和局部调整,请各学院配合做好以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