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团委,各学生社团:
学生社团作为繁荣校园文化建设的主力军、提高当代大学生综合素质的中坚力量,在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展现学生个性风采、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推行社团活动项目化管理,有力的促进了社团活动沿着“重质量、出精品、创特色”的轨道良性发展,保障了社团会员利益,为社团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
为更好的展现我校大学生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进一步规范简化社团活动项目化管理流程,今年的社团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由原每学期申报一次调整为每年初申报一次,现将今年的活动立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全面学习领会两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校党委二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结合校团委2012年工作计划要点,以建团90周年为契机,遵循社团发展规律,贴近学生需求,关注社会发展,不断提升社团活动质量,注重社团内涵建设,突出社团特色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在加强学风建设、提高学生社区管理水平、注重发挥思想引领作用、坚定理想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培养社会责任、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普及创新创业教育、关注社会热点、提升文明素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等方面开展主题鲜明的活动。
二、申报程序
1、各学生社团在社团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认真填写《山东理工大学学生社团活动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经指导单位审查同意后,报校团委参加评审。递交时请以学院为单位,于3月29日(周四)下午5点30之前将申报书(一份)交至校社联办公室(大学生艺术中心337)。
2、校团委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进行初审,确定入围重点项目名单。终审阶段采用重点项目终审答辩会的形式进行,根据社团指导委员会的综合评定,确定项目名单及项目等级。有关重点项目终审答辩会的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其他有关社团活动立项的步骤及有关事项详见附件2。
三、申报要求
1、社团重点项目立项工作由原每学期申报一次调整为每年初进行申报。一般项目仍可在每月末前一个星期随时进行申报。
2、各学生社团要充分结合立项要求,按照“重质量、出精品、创特色”的要求,设计项目内容,着重推出4-5个具有社团特色、适宜长期开展的精品活动。
3、鼓励社团充分利用校内校外资源,既立足校内,寻求机会加强社团、学院之间的合作和交流,又走出校门,建立社团与社会的沟通机制,利用校外资源,建立合理的跨校合作。学生社团如需走出校门开展活动应严格按照《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外出集体活动管理办法》(鲁理工大政发〔2011〕13号)填写《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审批表》及安全承诺书提前一周报校团委审批备案。
4、校团委不支持社团盲目申报超出本社团人力、财务范围的不切实际的所谓大型活动,如“淄博高校***大赛、全校******大赛”等,而应紧密结合本社团的宗旨和会员需求,以打造品牌活动、塑造社团核心文化为主开展特色鲜明、质量上乘的中小型社团活动,全心全意服务社团会员,在活动中首先确保本社团的会员受益。
学生社团作为繁荣校园文化建设的主力军、提高当代大学生综合素质的中坚力量,在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展现学生个性风采、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推行社团活动项目化管理,有力的促进了社团活动沿着“重质量、出精品、创特色”的轨道良性发展,保障了社团会员利益,为社团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
为更好的展现我校大学生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进一步规范简化社团活动项目化管理流程,今年的社团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由原每学期申报一次调整为每年初申报一次,现将今年的活动立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全面学习领会两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校党委二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结合校团委2012年工作计划要点,以建团90周年为契机,遵循社团发展规律,贴近学生需求,关注社会发展,不断提升社团活动质量,注重社团内涵建设,突出社团特色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在加强学风建设、提高学生社区管理水平、注重发挥思想引领作用、坚定理想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培养社会责任、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普及创新创业教育、关注社会热点、提升文明素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等方面开展主题鲜明的活动。
二、申报程序
1、各学生社团在社团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认真填写《山东理工大学学生社团活动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经指导单位审查同意后,报校团委参加评审。递交时请以学院为单位,于3月29日(周四)下午5点30之前将申报书(一份)交至校社联办公室(大学生艺术中心337)。
2、校团委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进行初审,确定入围重点项目名单。终审阶段采用重点项目终审答辩会的形式进行,根据社团指导委员会的综合评定,确定项目名单及项目等级。有关重点项目终审答辩会的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其他有关社团活动立项的步骤及有关事项详见附件2。
三、申报要求
1、社团重点项目立项工作由原每学期申报一次调整为每年初进行申报。一般项目仍可在每月末前一个星期随时进行申报。
2、各学生社团要充分结合立项要求,按照“重质量、出精品、创特色”的要求,设计项目内容,着重推出4-5个具有社团特色、适宜长期开展的精品活动。
3、鼓励社团充分利用校内校外资源,既立足校内,寻求机会加强社团、学院之间的合作和交流,又走出校门,建立社团与社会的沟通机制,利用校外资源,建立合理的跨校合作。学生社团如需走出校门开展活动应严格按照《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外出集体活动管理办法》(鲁理工大政发〔2011〕13号)填写《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审批表》及安全承诺书提前一周报校团委审批备案。
4、校团委不支持社团盲目申报超出本社团人力、财务范围的不切实际的所谓大型活动,如“淄博高校***大赛、全校******大赛”等,而应紧密结合本社团的宗旨和会员需求,以打造品牌活动、塑造社团核心文化为主开展特色鲜明、质量上乘的中小型社团活动,全心全意服务社团会员,在活动中首先确保本社团的会员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