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搜集更多有效的就业信息,促进我校学生就业,校团委、招生就业处拟于寒假继续组织开展“走百县、访千企”就业实践活动,广泛收集用人单位需求信息,邀请用人单位来校招聘毕业生。
一、本次活动的目的:通过就业实践活动,深入社会了解就业形势,深入各行各业挖信息、找岗位,广泛收集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在实践中接受教育,增长知识,为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贡献一份力量。
二、本次活动的组织
1、活动范围:以山东省为主,周边省份为辅。
2、组队:以地市为单位组建小分队,每队3人为宜。每支小分队成员家庭驻地应该相隔较近,便于以小分队形式集体调研。小分队成员可由本班、本系、本院或不同学院的学生组成,由学生自愿报名,确定组长一人,并由组长向所在学院申请报名。学院审核推荐,并由学院集中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拟走访地区在济南、青岛、淄博、烟台、威海、日照、潍坊、东营的,要具体到区县。学院报名名单于2011年12月22日前发送就业指导科。招生就业处统一协调、分配名额,寒假前进行培训。
3、活动:队员本着就近、就便、安全的原则,以小分队为单位参加当地针对毕业生举办的各类招聘会,实地走访或电话联系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市、区、县人社局就业科或就业指导中心、人才市场)和有关用人单位,了解其对人才的需求情况,宣传我校。
4、高度重视对参加就业实践学生的安全教育。学院要加强对参加该活动学生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确保学生在活动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人身安全、个人财产安全等,确保就业实践活动的顺利进行。
5、每个学院走访用人单位数量原则上不少于50家,县(县级市)不少于5个,并根据联系情况认真填写《山东理工大学寒假社会就业实践用人单位信息统计表》(见附件)。
三、活动总结
各学院于寒假开学第一个周四前将书面活动总结和《山东理工大学寒假社会就业实践用人单位信息统计表》(纸质和电子各一份)汇总后交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科,学校根据各队的工作情况及成果(搜集到的用人信息的数量、价值,邀请单位参加供需见面会情况等)进行评定,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
一、本次活动的目的:通过就业实践活动,深入社会了解就业形势,深入各行各业挖信息、找岗位,广泛收集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在实践中接受教育,增长知识,为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贡献一份力量。
二、本次活动的组织
1、活动范围:以山东省为主,周边省份为辅。
2、组队:以地市为单位组建小分队,每队3人为宜。每支小分队成员家庭驻地应该相隔较近,便于以小分队形式集体调研。小分队成员可由本班、本系、本院或不同学院的学生组成,由学生自愿报名,确定组长一人,并由组长向所在学院申请报名。学院审核推荐,并由学院集中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拟走访地区在济南、青岛、淄博、烟台、威海、日照、潍坊、东营的,要具体到区县。学院报名名单于2011年12月22日前发送就业指导科。招生就业处统一协调、分配名额,寒假前进行培训。
3、活动:队员本着就近、就便、安全的原则,以小分队为单位参加当地针对毕业生举办的各类招聘会,实地走访或电话联系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市、区、县人社局就业科或就业指导中心、人才市场)和有关用人单位,了解其对人才的需求情况,宣传我校。
4、高度重视对参加就业实践学生的安全教育。学院要加强对参加该活动学生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确保学生在活动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人身安全、个人财产安全等,确保就业实践活动的顺利进行。
5、每个学院走访用人单位数量原则上不少于50家,县(县级市)不少于5个,并根据联系情况认真填写《山东理工大学寒假社会就业实践用人单位信息统计表》(见附件)。
三、活动总结
各学院于寒假开学第一个周四前将书面活动总结和《山东理工大学寒假社会就业实践用人单位信息统计表》(纸质和电子各一份)汇总后交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科,学校根据各队的工作情况及成果(搜集到的用人信息的数量、价值,邀请单位参加供需见面会情况等)进行评定,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